渝北少[2010]5号
关于开展“星星火炬”少年儿童英语风采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促进少年儿童英语教育事业发展,选拔培养更多的外语类人才,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展示和交流的机会,继近几年来成功开展渝北区“星星火炬”少年儿童英语风采展示活动以后,应广大师生及家长的热切要求,经研究,团区委、区教委、区少工委决定开展渝北区第四届“星星火炬”少年儿童英语风采展示活动,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主题英语才能展示活动,为少年儿童学习英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少年儿童积极参加到学习英语的活动中来,全面提高少年儿童学习英语的热情和兴趣,促进少年儿童英语教育事业发展,极大地丰富少年儿童业余文化生活。
二、活动对象
全区广大少年儿童英语爱好者。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英语口语展示、英语才艺展示两大项进行。英语口语展示包括英文朗诵、讲故事、演讲、主持等;英语才艺展示包括英语歌曲演唱、课本剧表演等。
四、比赛项目
(一)英语口语:含朗诵(诗歌、短文)、讲故事、演讲、主持;
(二)英语才艺:含英文歌曲演唱、课本剧、小品。
以上两项均为自选题部分,选手任报一种项目参加。
五、比赛形式
比赛分:选拔赛(全区)、决赛(全市)、总决赛(全国)。
选拔赛:只进行自选节目比赛,分组(15人一组)进行比赛,评委进行现场点评。
决赛:除进行自选节目表演外,增加评委提问或题库抽题回答。两项各占70%和30%分值。
六、比赛组别
学前组:4-6岁;
小学A组:小学1-3年级;
小学B组:小学4-6年级;
初中组:初中1-3年级;
高中组:高中1-3年级。
七、奖项设置
(一)选拔赛
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将有资格参加重庆市决赛。
(二)决赛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所有决赛选手均将获得比赛证书;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同一位老师指导的参赛选手,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达到2名以上的,老师将获得重庆市优秀教师指导奖
(三)总决赛
设特金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由全国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凡获得全国特金奖和金奖的选手,其指导教师将获得全国优秀指导奖;同一单位参加全国总决赛超过12人的,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
八、 比赛要求
个人项目:口语限时3分钟,才艺限时5分钟;
集体项目限时5分钟。
评委问答或抽题限时2分钟。
九、 报名须知
(一)个人自愿或单位推荐,同一选手最多可报2个比赛项目;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2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三)报名参赛费:(全国组委会规定为260元,重庆赛区给予选手优惠收费,低于全国收费标准)
初赛:个人项目60元/人,集体项目90元/个(含场地费、评委费、赛务组织费、人员劳务费。)
决赛:个人项目:150元/人(含场地费、评委会、赛务组织费、人员劳务费、获奖证书、喜报等费用。)
十、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区少年儿童英语风采展示活动是普及英语知识、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认真组织,积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少年儿童参加到活动中来。
(二)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少年儿童英语学习的情况和特点,结合本次活动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使本次活动呈现丰富多彩的局面。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一位英语学习爱好者。
报 名:2010年10月21日—11月5日
选拔赛:2010年11月13日—11月28日
决赛时间:2010年12月18日—2011年1月3日
总决赛:2010年2月8日
报名地点:渝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
地址:渝北区空港大道安康路(空港实验小学旁)
联系人:谌 立,67839090
黎思师,67180313
附件:“星星火炬”少年儿童英语风采展示活动报名表
渝北区少工委
2010年10月21日
主题词:少先队 风采展示△ 通知
报送:市少工委、市校外联办公室。
少先队重庆市渝北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