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资讯 | 七彩星光 | 活动导航 | 活动推荐 | 优秀选手 | 视频展播 | 红领巾之歌 | 优秀指导教师 | 组织机构
网站公告: 祝贺以下65位同学获得《中华少年英才》大型数据库入库荣誉   关于重庆“星星火炬”人员调整的公告   参加历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和全国少年儿童英语风采展示活动的历届重庆选手,你们的获奖情况随时可在本网站下端“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  
站内搜索: 标题 内容
关于选拔第九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形象代言人的通知
关于选拔第九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形象代言人的通知
http://www.ljcm.cn   2011年8月25日

红领巾艺术团各理事单位、星星火炬各分赛区组委会:
    “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是由文化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团中央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中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会、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联合主办的一项全国性青少年艺术人才选拔活动。它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为依托,以红领巾艺术团为核心机构,以全国少儿春晚和国内外交流活动为展示平台,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全国性大型品牌活动。目前,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一致好评。
    为全面贯彻宣传“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鼓励广大少年儿童争当“四好少年”,共建和谐社会;更好的宣传推广“星星火炬”活动,使之真正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培养综合素质、提升个人能力的加油站,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拔第九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形象代言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星星火炬”活动形象代言人的选拔活动,为优秀青少年艺术人才搭建高端展示平台,引导青少年在竞争中升华自我,争当“四好少年”。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星星火炬”活动,发挥品牌优势,完善品牌服务,全力打造顶级的青少年儿童文化活动品牌。
    二、选拔方式
    形象代言人拟定名额为10人(原则上每省推荐2名)。为保证主持人和优秀节目的选拔水准和质量,选拔以红领巾艺术团理事单位和星星火炬活动分赛区组委会推荐为主。要求如下:
    1、由推荐单位对报名的形象代言人进行艺术水平等方面初选。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全国组委会进行复选。
    2、全国组委会将邀请知名艺术家组成艺术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选,并最终确定入选形象代言人名单。
    3、全国组委会将在第八届“星星火炬”艺术英才全国总决赛现场设立选拔办公室,现场初选形象代言人。
    三、选拔要求
    年龄在4-16周岁、形象气质俱佳,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形象代言人选拔:
    1、在历届“星星火炬”艺术活动中获得金、银、铜奖者。
    2、各地团委、少工委、少年宫、学校、体委、体校、少儿才艺培训机构推荐的优秀演员。
    四、入选形象代言人的权利
    1、代言人的相关资料将发表在星星火炬活动官方网站www.hlj2008.com中。
    2、活动代言人的形象将出现在第九届“星星火炬”艺术英才推选活动的宣传资料中(含活动手册10万册、海报3万张,总决赛活动指南5000册)。
    3、形象代言人将受邀参加“飞扬的红领巾---2012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第六届全国少儿春晚),参与一个节目的录制。参加晚会录制免其本人和一位陪同家长录制期间的食宿费用。
    4、由主办单位颁发“星星火炬”活动形象代言人荣誉证书。
    5、由晚会组委会颁发第六届全国少儿春晚演出荣誉证书。
    6、赠送第六届全国少儿春晚播出节目光盘一套。
    7、赠送第六届全国少儿春晚全体演员与嘉宾、领导集体大合影照片一张。
    8、形象代言人的图片和视频将在《星星火炬活动宣传片》中体现。
    9、特邀成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荣誉团员。
    五、代言人资格有效期
    入选形象代言人后,代言人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这是星星火炬活动举办以来的第二次形象代言人选拔活动,对星星火炬活动的品牌打造和推广意义重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认真做好选送工作,力争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上来。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星星火炬系列活动已成功举办了八届,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一致好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本地新闻单位和有关媒体,利用选拔形象代言人的机会,加大对星星火炬活动的宣传力度。
                                                                                  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1年7月19日

(阅览次数:3743次)  【  】 【告诉好友】 【关闭】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公告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松鹤路108号2-16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527534  18983085674 

版板所有:重庆立春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QQ交谈:2518540488    1085251600     邮箱:xxhj328@163.com  后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备11007614号公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备案号:50010501500674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